为加强本商会低值易耗品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低值易耗品的标准
单位价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下,或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办公用的物品列为低值易耗品。
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
1.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由办公室统一实施。每月5日前,由各部门提出办公用品申请,送办公室汇总,并由秘书长批准后实施。
2.办公室根据库存和实际需要填写《办公用品申购表》,报主管领导批准。
3.购置所需易耗品经财务部复核、主管领导批准,报销时凭有效票据并附批件。
4.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
三、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领用
1.办公室每月盘点易耗品库存情况,并编制《低值易耗品库存明细表》、《低值易耗品领用明细表》,并于购置后的当天登记入库。
2.办公室根据各部门的办公用品申请计划,在购置登记入库后,分发给有关部门,并做好易耗品领用登记手续。原则上每月10日、20日为办公用品领用日。
四、低值易耗品的核算
低值易耗品纳入管理成本核算内,可采用分摊记账或按部门、项目相结合的记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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