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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滑县企业商会财务人员考核制度

来源:      时间:2023-07-19      浏览次数:78544

  本商会财务人员除执行《北京滑县企业商会人事管理制度》中的考核条款外,对财务责任和会计业务进行专项考核制度管理。

一、内容和标准

1.按财务人员岗位职责条款进行考核。

2.在执行财务政策和计算各种数据时有无过失。过失的严重程度分为轻度、中度、严重。

3.为本商会节约成本和减损,还是造成财务漏洞和经济损失,影响商会公信力,为衡量财务工作成效、业绩的根本标准。

二、方法和程序

1.考核方法: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及严重违规、严重违纪、失职,甚至犯罪。

2.考核程序:个人述职、相关人员测评、主管领导写评语、向被考核人反馈意见。

3.一般情况采用员工考核办法中的奖罚办法,特殊优劣的、影响较大的采用财务人员特殊奖罚办法。

三、财务特殊奖罚办法

明显为本商会节约成本和减损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按10%额度从理事长基金提取奖励费用进行奖励;给本商会造成财务漏洞和经济损失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按10%额度从奖金和工资中扣取,或退赔甚至辞退离岗。

四、财务违规

1.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2.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3.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4.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5.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6.保留账外款项或将本单位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五、财务违纪

1.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2.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3.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4.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本单位财物的。

5.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本单位款项的。

6.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本单位利益遭受损失,严重影响基金会公信力的。

六、财务违规的予以警告,严重违规或违纪者则诉诸法律或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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